“我赶到上海衡山宾馆已经是次日下午了,得悉参会的部领导是吕培俭副部长,以往我未曾与他打过交道,所以很陌生。我到宾馆时,他还在开会。约5点半钟,他才回来。头一次见面,寒暄了几句。他很和蔼,告诉我不要再找住处了,就睡在他卧室的另一张床上,便于我们聊聊。”
“安置好以后,离吃饭还有半小时,他与我就在会客室随意地聊了起来。这时,吕培俭同志说了一句:“去年你们宣传重复征税问题,是不是讲得多了一点。”我意识到,也许我们的谈话已步入了正题。我说,重复征税问题是现行税制存在的实际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对我国经济发展不利,也不利于企业反映真实的经营成果。”
“接着,我列举了一个企业做例子,来解释重复征税问题:一个产品有两个部件组成,形象地说热水瓶由瓶壳和瓶胆组成。假设瓶壳值2元,瓶胆值3元。热水瓶售价5元,税率10%。如果该产品由一个全能厂生产,按售价5元,征税5角,如果改为两个协作厂生产,瓶胆厂出售瓶胆售价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