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2-18 19:36:49人气:5
文章转载来源:封面新闻
南宁发布通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坚决杜绝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 苏昭宇 通讯员 何正君)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药品零售企业提出进出人员扫码通行、测量体温等相关要求,坚决杜绝囤积居奇、趁机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规范“扫码”工作,应在营业场所出入口张贴“广西健康码”标志,进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必须现场扫描查验健康码、疫苗接种码、行程码,并落实专人监督扫码通行;进入药品零售企业的所有人员必须测量体温,禁止体温超过37.3℃人员进入药品零售企业;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落实保证药械质量安全、保障药械供应的主体责任,主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坚决杜绝囤积居奇、趁机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在销售过程中,各药品零售企业要做好“四类”药品销售登记及报送工作,启用“八桂药店”智慧监管系统,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及抗生素类药品患者的信息进行登记;加强营业场所卫生消毒管理及通风换气,对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及健康管理,落实南宁市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十严格”要求,保障自身安全;积极向购买退热、止嗽等药品的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解释,劝导患者及时就诊,如发现“黄码”或“红码”的人员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告
连日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建成区内6个城区、2个开发区的部分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二码联查”、口罩佩戴、进店测温以及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销售登记情况,共督查暗访药品零售企业35家
从检查情况来看,个别药店存在对“四类药品”不熟悉或登记不规范的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已要求相关零售药店进行整改
编辑:覃凤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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