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0-15 19:41:07人气:16
天津用人单位未参保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声明: 本站所有文章来自互联网搜索结果, 如果侵犯到你的权益 请提供版权证明来信告知,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之内删除 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 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
Copyright 2005-2022 baike.pingguodj.com 酷帝达百科 客服邮箱:s2s2s2-s@outl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