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0-15 19:40:37人气:7
最新消息:2022年6月4日新修订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施行,
《条例》规定:公民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注: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为98天!
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薪酬待遇不受影响。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按国家规定休假,薪酬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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