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0-15 19:40:23人气:11
6月2日,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巴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自2022年6月1日起,巴州灵活就业人员可缴纳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
缴存条件: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巴州社保机构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个人信用良好,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畴,签订《巴州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及托收协议》,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与在职职工同等享受提取、贷款和年度结息等住房公积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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