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0-15 19:40:21人气:15
据《洛阳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毕业、升学
第十七条 凡在学校学习期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全部予以毕业,由学校在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操作,无需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部门核办。
第十八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毕业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由学校在7月30日之前完成。毕业年级学生的各项学籍业务应于毕业操作前完成,否则业务将被清理。学校和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学生升级前的数据核查工作。
第十九条 普通高中学生修满规定的总学分,综合素质评价符合要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准予毕业。由学籍管理系统统一生成毕业生信息,学校打印毕业生名册,填写统一制式的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报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5月底前到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盖钢印有效,由学校负责颁发。
第二十条 普通高中学生修业期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发放毕业证书。
未修满规定的总学分者。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综合素质评价不符合要求者。
上一篇:卜姓的简介(卜在姓氏里叫什么)
下一篇:东北菜做法,东北菜做法大全土豆泥
声明: 本站所有文章来自互联网搜索结果, 如果侵犯到你的权益 请提供版权证明来信告知,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之内删除 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 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
Copyright 2005-2022 baike.pingguodj.com 酷帝达百科 客服邮箱:s2s2s2-s@outlook.com